国家移民管理局:预计春节假期日均出入境人数同比增长约2倍******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分析评估,预计2023年春节假期全国口岸出入境人数日均将达到6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倍,是2019年同期的32.7%。
资料图:旅客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准备前往国际、港澳台出发口。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大型空港口岸方面,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成都双流机场等大型国际空港口岸出入境客流总体平稳。
毗邻港澳大型陆路口岸方面,毗邻港澳大型陆路口岸出入境客流将持续增长,预计客流高峰主要集中在春节前夕1月20日,以及春节期间1月25日、26日、27日,其中,珠海拱北、青茂口岸日均通关人数预计将达到27.7万人次、5.7万人次,深圳福田口岸日均通关人数预计将达到4.2万人次。
国家移民管理局提示广大出入境旅客,出行前及时关注口岸客流变化和通关状况,仔细检查出入境证件签证是否有效,提前了解前往国家和地区入境和防疫管理政策,合理安排行程,注意人身安全健康自我保护。通关过程中如遇困难,可随时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热线或向现场执勤的移民管理警察寻求帮助。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