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诗祖故里湖北房县举行正月十三民间文艺大巡游******
中新网十堰2月3日电 (胡传林 郭梅 杜达巍)湖北房县3日(农历正月十三)举办民间文艺大巡游活动,将诗经文化、黄酒文化、野人文化等一道道民俗文化大餐送到民众家门口。
诗经文化展示 郭梅 摄本次巡游分为风颂雅三个篇章,即风篇章(民俗类)、颂篇章(形象类)、雅篇章(表演类)。
风即国风,集中展示房县诗经文化、黄酒文化、野人文化、火龙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表演形式以舞龙、船灯、威风锣鼓、秧歌为主,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房县深厚的人文积淀和悠久的民俗文化。
舞龙表演 余国金 摄颂篇以彩车巡游和方队展示为主,集中展示房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县人民的精神状态。雅篇则集中展现房县“经济倍增跨越发展”的华丽蝶变,表演形式以方阵展示、舞蹈、歌曲等节目为主,激励全县人民在新的一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上午9时,几十支巡游队伍浩浩荡荡、热闹出场,在唐城广场举行开游仪式后,沿房陵大道至武当路进行巡游,全程3公里,沿途百姓自发加入其中,载歌载舞闹新春。
文艺巡游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据记载,房县在农历正月十三上街闹春习俗起源于唐代,一直延续至今,是房县必不可少的新年民俗之一。
黄酒文化展示 余国金 摄“对于房县人民来说,每年正月十三是全县人民最热闹的时候,观看了正月十三文艺大巡游,才算过了一个完整的年。”房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县是诗经故里,也是“中国诗经文化之乡”。《诗经》编纂者尹吉甫食邑房县、葬于房县。在房县的尹吉甫镇、青峰镇,至今还保留有他的墓冢、墓碑和供奉他的宝堂寺。(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